东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机构职能;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结婚证件;
三、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东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职责:
一、负责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誓;
二、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离婚、补发婚姻证件的条件;
三、签发婚姻证件,做出撤销婚姻 的决定;
四、出具各类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五、整理装订婚姻登记档案。
东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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