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社交平台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这些网络社交平台上记录生活的点滴、发表自己的看法。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意发布内容可能踏入侵权“雷区”!
案情回顾:宣汉县居民向某因与张某借贷纠纷多次协商解决未果,遂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发表不当言论,还将张某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吸引网民的浏览和负面评论,严重影响了张某的工作和生活,张某遂将向某起诉至宣汉法院土黄法庭。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针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向某于7月25日删除其在“抖音”发布的涉及张某的作品;二、向某赔偿张某精神损失8000元并当庭道歉。
同时,向某表示深刻吸取此次教训,今后要谨言慎行,勿因一时之快随意发布侮辱、诽谤他人,可能会损害他人权益的信息。
法官说法:“抖音”作为当下流行的社交软件,给公众提供了更多、更便捷的表达自我和获取信息的渠道,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恪守法律底线,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上网、文明上网,自觉维护清朗健康的网络秩序。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社会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执法机关提供协助。
来源:宣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