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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政策咨询和报错处理联系电话大全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02  作者:任登兰  浏览次数:17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四川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政策咨询和报错处理联系电话大全表

四川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政策咨询和报错处理联系电话大全表:四川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打造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社会医保服务品牌。在关于群众异地就医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异地就医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完善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一)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在备案地享受住院医保待遇。异地就医免备案地区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就医地和双向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二)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在异地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统筹、“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门诊特殊疾病就医及药店购药医保待遇。
  二、明确异地就医报销待遇
  (一)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政策;办理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含异地转诊就医、异地急诊抢救、其他临时外出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地和就医地不符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住院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比例在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
  (二)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双向享受医保住院待遇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政策;未补齐备案材料回本地就医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比例在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
  (三)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住院医疗费用,可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在就医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根据参保人员本人备案类型确定。
  三、规范医保个人账户管理
  规范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其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发放至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

       四、向社会公布四川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政策咨询和报错处理联系电话大全表。

免责说明:关于四川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政策咨询和报错处理联系电话大全表的便民信息作出免责说明,此条信息来源于四川省医保保障局,转载此条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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