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监督举报电话:沧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全市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沧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次数和人员范围
1.全年认证一次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
2.全年认证两次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
二、认证时间和相关规定
1.全年认证一次的,自2024年1月10日至6月30日为全省自助认证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沧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请务必于5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自助认证。
2.全年认证两次认证的,第一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4月30日;第二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10月30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请务必分别于4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两次自助认证。
3.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于每个待遇领取人来说,距离上次自助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应立即停止发放其待遇,待核实情况后再依规做相应处理。
资格认证关乎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待遇领取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本人或其亲属应及时告知单位和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同时,社保待遇认证工作接受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受理对于死亡冒领、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损害社保基金行为的举报,并认真核实,依法依规查处。
四、沧州市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监督咨询举报电话
沧州市市本级:0317-3206635
南皮0317-8866456
东光0317-7721766
河间0317-3239369
南大港0317-5897830
任丘0317-2230377
中捷0317-5481094
孟村0317-6724506
沧县30317-059857
吴桥0317-7275006
肃宁0317-6125020
泊头0317-8280561
献县0317-6010358
运河区0317-3050563
海兴0317-6629786
新华区0317-3016297
黄骅0317-8887726、5263313、5263318、5263327
高新区0317-8692523
开发区0317-5508268
港城区0317-8883887
盐山0317-6227113
青县0317-4326640
临港0317-7559682
来源: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