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铁路乘车新规发布,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市民数量激增,朝阳市全市各户=户政综合服务室门前均排起了长队,为方便朝阳市民了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朝阳市社区支队整理了目前朝阳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业务的相关内容,建议收藏在手机里,便于以后查阅!
一、市内居民身份证办理
(一)受理范围。朝阳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
(二)所需手续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1)年满十六周岁公民,交验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仅限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2)未满十六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居民户口簿;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2、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三)受理地点。就近到我市任意户政综合服务室办理。
(四)办理时限。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自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之日起,邮政速递证7-9个工作日投递到办证群众手中;普通邮寄证17个工作日邮寄到受理地户政机关。
(五)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收取工本费。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二、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
(一)受理范围。户籍在省内的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
(二)所需手续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1)年满16周岁公民,交验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仅限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户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居民户口簿;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2、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交验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仅限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户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在提供上述手续的同时,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还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户政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需提供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三)受理地点。可就近在居住地户政机关确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
(四)办理时限。邮政速递寄达地址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15个工作日投递到群众手中;普通邮寄30个工作日邮寄到受理地户政机关。
(五)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收取工本费。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三、省外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
(一)受理范围。户籍在外省的居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的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
(二)所需手续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年满16周岁公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居民户口簿;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2、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仅限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户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在提供上述手续的同时,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还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居住证;
(2)在居住地户政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需提供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3)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4)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3、受理地点。全市公安综合服务室均可办理。
4、办理时限。邮政速递寄达地址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12个工作日投递到群众手中;普通邮寄20个工作日邮寄到受理地户政部门。
5、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收取工本费。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四、临时身份证办理
(一)受理范围。我市户籍居民和省内异地户籍居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省外户籍居民不能在我市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所需手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异地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三)受理地点。朝阳市户籍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可就近到我市任意户政综合服务室办理;省内异地户籍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可就近在居住地户政机关确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
(四)办理时限。当即领取。
(五)收费标准。临时身份证收取证件工本费10元
五、注意事项
(一)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未满十六周岁有效期五年;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有效期十年;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有效期二十年;四十六周岁以上长期有效。
(二)居民身份证照相须知
1、坐姿端正,两肩同高,头部不能偏左或偏右,两耳外露一致,两眼平视镜头,神态自然。
2、不准做过高发髻,不能是爆炸式发型或过分卷发,发色自然。
3、不准戴有色眼镜、帽子等遮挡面部,常戴眼镜的可以配戴眼镜框。
4、不准化浓妆,脸部高光和发亮者,拍摄前应擦粉。
5、不能着制式、高领或浅色上衣。
6、衣领或发型超出裁切范围的应更换衣服或整理发型。
(三)朝阳市全市各区(市)县户政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朝阳市:0421-2626903
北票市:0421-5855194
凌源市:0421-6883202
朝阳县:0421-2916078
建平县:0421-7829524
喀左县:0421-4807110
光明:0421-2911638
前进:0421-3713178
南塔:0421-2967218
北塔分局:0421-2776648
新华分局:0421-3900918
向阳分局:0421-3901958
燕都新区分局:0421-2201066
说明:关于朝阳市身份证办理指南(附朝阳市全市各区(市)县户政主管部门咨询电话)的信息作出免责说明,此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朝阳社区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