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东台市民政社会救助各热线电话):
一、东台市低保对象认定的条件包括哪些?
1.“低保户”主要条件:
(1)东台户籍;
(2)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符合政策规定(如:车船、房产、金融资产等符合规定);
(4)其他相关条件。
2.“单人保”主要条件:
(1)东台户籍;
(2)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
(3)家庭财产符合政策规定(如:车船、房产、金融资产等符合规定);
(4)低收入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患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重特大疾病人员(重特大疾病范围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确定);脱离家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5)其他相关条件。
二、东台市低保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本市户籍申请人或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镇区社会救助窗口受理→镇区民政办(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局)审核→镇区人民政府审批确认。
非本地户籍的困难群众也可通过“盐易助”移动端应用申请社会救助,户籍所在地经办管理机构办理。
三、东台市低保对象有哪些救助待遇?
(1)目前低保标准为730元/人/月,低保金额按照被保障对象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最低不低于450元/人/月。
(2)低保对象可享受资助参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等专项救助,专项救助由相应职能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如有需求,可向相应部门咨询。
(3)享受各项惠民政策,每月减免电费15度,每月减免用水4立方米,免收数字电视初装费、主终端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其中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城市低保户每月可免5立方米燃气费。
东台市民政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各热线电话汇总表:
说明:关于东台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东台市民政社会救助各热线电话)的惠民信息作出免责说明,此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东台市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