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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政策解读:最低生活保障(低保)相关问题解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6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1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低保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一定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民政政策解读:最低生活保障(低保)相关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低保?
  答:低保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一定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申请低保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常德市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三, 怎样申请低保?
答: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低保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提出申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市、县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四,什么是低保边缘家庭?
  答: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五,低保的申办程序?
  答:申请人向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开展入户调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公示 → 公示无异议的完成备案后发放低保证按月发放低保金。
  六,申请低保需要哪些资料?
  答:申请低保需要提交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证明其劳动能力、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的相关材料。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人证,重特大疾病患者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材料;签署《申请家庭诚信承诺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低保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七,低保家庭如何实行分类复核?
  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前款规定的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低保家庭成员应当积极配合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核查工作。连续两次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有关核查导致无法确定其家庭经济状况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决定暂停发放其低保金,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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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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