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是一项托底线、保民生的社会救助制度,是政府救助基本生活陷入困难人群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低保对象资格认定的条件,许多朋友存在理解上的偏差,认为岁数大了就能申请低保,认为办了低保可享受一辈子......,今天就给大家盘点以下常见的低保认知误区
误区一,认为年老就能办低保
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民法典》有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拥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人如要申请低保救助,需要结合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子女赡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误区二,认为只要有困难就能无条件审批成为救助对象。
户籍状况、人口状况、健康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都是申请社会救助的综合评估条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才可以按照程序认定为相应的救助对象。
误区三,认为办上低保可享受一辈子
低保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当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生活状况符合条件时,纳入低保;低保家庭还应定期如实申报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当家庭经济生活状况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时,应及时退出低保。
误区四,认为残疾就可以办低保
低保是根据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等综合评估认定的,并不是说只要残疾了、失去劳动力就可以获得低保。
误区五,认为不符合救助条件托人找关系也能获批成为低保对象
低保审核确认需要进行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工商登记等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并经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公示等程序,审核确认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误区六,认为低保是全额发放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按照审核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当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低保金金额;也可根据申请人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实施限时定额或分类按比例分档发放低保金。
误区七,认为可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服务
民政部门在办理低保审核确认时,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将依法依规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进行全面核对,如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关信息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对无理取闹、采用威胁和暴力手段等方式强行索要低保待遇,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雅安市群众低保怎么申请?
雅安市群众申请低保救助对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及财产有什么要求?
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大家若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雅安市各县(区)民政局低保业务咨询电话合集如下:
雅安市雨城区 0835-2820068
雅安市名山区 0835-3229156
雅安市汉源县 0835-4226665
雅安市石棉县 0835-8858863
雅安市荥经县 0835-7623014
雅安市宝兴县 0835-6821664
雅安市天全县 0835-7221268
雅安市芦山县 0835-6528046
备注:此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雅安市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