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政策宣传解答。
一,什么样的情况下能获得宜昌市低保?
宜昌市政府定期根据本辖区城乡居民的收入支出数据和市场物价水平,测算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辖区居民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并且住房、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就可以提出低保申请。
如:当地低保标准为每月800元,张三一家3口人,只有张三每个月有2100元收入,那么张三的家庭人均收入就是700元,比低保标准低100元,只要他们家庭财产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申请并获得低保。
另外,考虑到一些有重病重残人员的家庭,负担格外重,政策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纳入低保。超出低保边缘家庭的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也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只要其个人收入财产符合条件,也可以纳入低保范围。
二,宜昌市低保标准:
自2023年4月1日起,宜昌市社会救助执行新的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如下:城市低保标准8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600元/人·月。
三,宜昌市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办理流程
1.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宜格服务”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或向当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申请的时候要如实申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其他家庭成员赡养抚养关系和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还需要授权民政部门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报的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存款、车辆、住房等情况的真实完整性进行查询核实,如果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不但会被追回非法获得的低保金,还可能会被处以骗取金额的1-3倍罚款,甚至承担失信和法律责任。
2.审核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线受理申请并完成系统建档,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比对,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等进行调查核实后,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确认
民政部门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户籍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告知申请人,并根据审核确认结果及时发放补贴。
四,社会救助标准是会是一成不变的吗?
建立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是兜牢民生底线的制度性安排,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所以,社会救助标准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而动态调整。按惯例,社会救助标准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至于调整的依据,目前我们是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定量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的。具体来说,城市低保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确定。原则上社会救助标准不下调,若经济出现波动,当上年人均消费支出出现负增长时,社会救助标准则维持不变。
五,异地户籍可在宜昌享受低保吗?
从2023年3月起,宜昌全面启动居住地申享,取消申请人的户籍限制,即只要持有宜昌居住证,都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低保,无需回到户籍地办理。
六,“居住地申享”与以往的“异地通办”有什么不同?
虽然两种办理方法都需要户籍地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协助,但异地通办仅仅便利申请渠道,将申请人信息推送至户籍地,低保审核确认、救助金发放仍由户籍地负责。而居住地申享办理后,申请人被纳入宜昌救助系统,由宜昌负责发放救助资金与物资,让同一居住地内的居民能够享受同等权利,这种救助方式更加体现宜昌这座城市的公平、包容与温度。
说明:关于宜昌市低保的惠民信息作出免责说明。此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头是宜昌市民政,一切政策的真实性与及时性,均以当地政府主管机构披露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