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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淮北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7  作者:任登兰  浏览次数:15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2024年淮北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4年淮北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令第488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关于2024年安徽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有关事项的通告》(皖残联〔2024〕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4年安徽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以下简称“联网认证”)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联网认证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2023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及时向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材料。

  二、联网认证时间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无不可抗拒原因不延长联网认证时间。未在规定时限内认证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联网认证方式用人单位可以登录本地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情况,也可以向政务服务大厅年审窗口(已经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或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情况。
  四、联网认证需要提交的资料用人单位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劳动合同(在编人员提供编制文件);

  (三)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时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四)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时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五)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证明和上年度工资表(系统无法自动校验残疾人工资情况时需提供);      

  (六)劳务派遣协议(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单位提供);

  (七)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仅限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以上材料,网上申报的上传原件扫描件,现场申报的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下载。
  五、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2023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可向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证相关事宜;向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大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申报缴纳残保金相关事宜。

  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0561—3882237、3882310,濉溪县残疾人联合会:0561—6888362,淮北市税务局:0561-2329150                         

  说明:关于2024年淮北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信息作出免责说明,此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淮北市残疾人联合会和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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