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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附各区县社保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7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38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淮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详细解读(附各区县社保咨询电话):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和范围是哪些?

  解读内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淮北市户籍,非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解读内容:1.填写《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2.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3.户口簿,核验原件,留复印件;4.特殊群体证明材料(低保、特困、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辅助对象),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几个缴费档次?

   解读内容:从2020年1月起,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1000元/年以上缴费档次为建议缴费档次。2022年11月29日之后,人社经办机构不再受理选档操作,选档直接由税务部门受理,有效期只能从2023年起;缴费人当年度尚未缴费的,可办理新增选档或变更缴费档次,当年生效;缴费人当年度已经缴费的,选档信息次年生效;缴费人缴费档次选择可以通过微信、皖事通及各合作商业银行柜面,以及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人社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缴费、选择及变更档次相关事宜。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怎么理解?

   解读内容:按年缴费的参保人员享受缴费补贴,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即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多,且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为每人每月2元。
  五、想要变更参保信息怎么办?

   解读内容:信息变更包含: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变更。线下办理途径为: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社保所等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变更手续;线上办理途径为:参保人通过皖事通线上服务渠道申请信息变更,线上平台将个人变更信息推送至业务系统,完成信息变更。待遇领取人员的银行账号变更优先(默认)使用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主动申请变更的再做调整。税务实施保费收缴后,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缴费人员银行账号变更,缴费人员的银行账号变更由税务部门受理。

  六、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解读内容:1.户籍为淮北市的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缴费年度符合政策规定,不欠费;3.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七、关于待遇领取的几种情况?

   解读内容:1.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可不用缴费办理手续后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到龄前已逐年缴费或补缴已到账的,可于到龄次月享受养老金;到龄后申请补缴(含欠费补缴、多次缴费、历年多次缴费、一次性补缴)的,应于补缴到账后次月享受养老金。3.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到龄前已逐年缴费或补缴已到账的,可于到龄次月享受养老金;到龄后申请补缴(含欠费补缴、多次缴费、历年多次缴费)的,应于补缴到账后次月享受养老金。

  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解读内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政策规定固定金额;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2022年10月1日起,建立高龄基础养老金制度,65-74周岁每人每月加发2元,75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加发4元。
  九、银行卡(社保卡)内没有收到养老金的原因是什么?

   解读内容:养老金未到账的可能原因如下:一是未进行年度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二是所持社保卡(银行卡)不是社保账户待遇发放默认卡;三是卡丢失或者其他因素更换新卡以后未及时登记变更信息;四是其他问题。以上情况可拨打对应的经办机构电话咨询,或带相关证件到养老关系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解决。

  十、待遇领取人员如何进行资格认证?

  解读内容: 1.线上渠道--线上渠道为:皖事通app;2.线下渠道--待遇领取人与待遇领取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社保所、县(区)级城乡居保机构联系,进行社会化服务认证(现场认证、上门认证等)。

  十一、待遇被暂停后如何申请恢复待遇发放?

  解读内容: 1.线上渠道--线上渠道为:安徽省人社厅网办大厅、安徽省政府服务网、皖事通app申请办理。2.线下渠道--待遇领取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社保所、县级城乡居保机构。
  十二、参保人什么条件下可办理注销手续?

   解读内容:参保人出现死亡、丧失国籍、已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办理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十三、参保人注销后个人账户余额申领如何办理?

   解读内容:参保人员注销时留有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金封存于社保基金的,参保人本人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填写《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申领表》1份,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存折;参保人员因死亡或丧失国籍的,需提供有效的时间证明材料(火化证明、医疗证明、告知承诺书等)。办理方式:线下办理--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乡镇事务所或县(区)社保机构均可受理);线上办理--登陆手机“皖事通”客户端进行办理。

  十四、参保人迁往外地的,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办?

   解读内容: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转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线下办理--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乡镇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均可受理、或线上办理--皖事通、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申请),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十五、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个账户怎么办?

   解读内容:参保人员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个账户(简称重复参保),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合并账户,经办人员将根据参保人的申请及相关文件规定将2个账户合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将两个账户的金额累加计算参保人的养老金待遇。已领取待遇人员,两者不能同时享受待遇,只能选择其一。

  十六、城乡居保代缴条件是什么?代缴金额是多少?

   解读内容: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县(区)政府按照 100 元/年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 49 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县(区)政府按按本县区实际政策标准进行代缴。

  十七、淮北市各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大厅咨询电话是多少?

   解读内容:

  濉溪县社保经办机构(0561-6083009):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濉溪县交警队南100米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相山区社保经办机构(0561-3193252):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相山区南湖路87号、万达广场南50米)

  杜集区社保经办机构(0561-3090970):杜集区政务服务中心1-3号窗口(杜集区学院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南角、吾悦广场南门向东300米)

  烈山区社保经办机构(0561-4685215):淮北市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淮北市迎宾路169号-3号楼)
  提示:关于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便民信息作出免责提示,此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有侵权或者出现差错,请联系免费发布信息网站中文黄页网客服(187-8199-3958微信同号),一定会及时删除或者及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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