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现将办理结婚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主页及本人页,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中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如有不一致,或者有手写、涂改的情况,应提前到有关部门进行更正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2.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照;
3.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办证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4.盈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办证地址: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119号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婚姻登记窗口;
5.盈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咨询电话:0692—8119120;
6.温馨提醒:
(1).为了促进优生优育,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提倡新婚夫妇优生优育检查,前往盈江县妇幼保健院提前做好婚检。
(2).幸福的婚姻生活,取决于夫妻恩爱、宽容相待,“只要感情好、天天都是好日子”,请新人们理性选择登记时间。
(3).同时,在此倡议准新人们婚事新办、喜事简办,摒弃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共树文明新风。
最后,盈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相爱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