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服务理念,通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了方便群众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现在将办理地址和办理方式总结如下:
办理地址:通山县民政局二楼婚姻登记处。
预约方式:
1.网上预约:个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便民服务”中的“湖北婚姻预约登记”进行预约;
2.手机下载鄂汇办APP,选“便民服务”中“婚育服务”选项,点“查看全部本地可用服务”进行预约。
3.通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预约(咨询):0715-2358831
结婚登记所需材:
1.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厅公章、户籍地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双方均不是咸宁市户籍的,需持双方在本地的有效居住证;集体户口为本人页原件,若是复印件的要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法院调解书原件或判决书原件(一审判决书提供生效证明书原件);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4.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善,并与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及本人目前的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机关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需到有关机关补盖;(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
5.双方两寸近期合影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注意事项:
1.请当事人严把时间节点,按时到场;
2.请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区域内活动,自觉维护登记处办公安全和环境卫生。
温馨提示: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举办一场庄重典雅、时尚浪漫、文明节俭的婚礼,是新时代新人们的共同期盼,是新人家属的共同追求。请每对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核对证件是否符合办理条件,避免“5.20”当天因证件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办理。结婚登记需理性对待,不盲目跟风,我们提倡天天都是好日子,婚姻是否幸福与婚姻登记日期无关,婚姻幸福需要夫妻二人互相扶持、共同经营,非必要不在特殊日期扎堆登记,最后感谢您对通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