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和咨询电话:结婚登记是政府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
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
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1.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户籍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
1.现役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达州市的。
2.双方至少一方的户籍地在达州市。
3.双方均不是达州市户籍的,男女任意一方持有宣汉县户籍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双方的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再(复)婚需提供有效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4.双方均非达州市户籍,其中一方当事人还需提供宣汉县户籍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到宣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6.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户籍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户籍部门补办证件。
宣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755号
宣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818—5713111
为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群众高度满意的婚姻登记机关,宣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时时以“科学发展观”、“把优秀当作习惯,把完美作为标准”为抓手,以“廉洁、高效、优质”为目标,精心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婚姻登记服务窗口。
规范窗口服务。对过去制定的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并及时进行完善,增强了制度的实效和约束力,并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婚姻登记员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做到微笑服务。
强化责任意识。为了方便办事群众,在婚姻登记处候登区设置了咨询台,并制作婚姻登记流程图置于登记大厅醒目处,以方便当事人了解婚姻登记程序和所需证件,以及对证件的具体要求。推行首问责任制,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耐心解释、主动引导当事人到受理窗口,认真做好衔接工作。积极推行“一张亲切笑脸、一句温馨问候、一个明确答复”的“三个一”接待准则,强化受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实行“一次受理制”、“一次告知制”、“两次办结制”的工作制度。婚姻登记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服务承诺的时限为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婚姻当事人当时受理,当时办结;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婚姻当事人,积极主动为其讲明原因,一次性向当事人告之规定的办事要求、所需材料,并发给婚姻登记告知书;如婚姻当事人第一次申请手续不齐全,登记员具体指导他们如何办齐手续。
完善婚姻登记处服务功能。宣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加强了婚姻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将婚姻登记档案全部录入婚姻登记信息平台,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查询,实现服务手段信息化。
免责说明:关于宣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和咨询电话的信息作出免责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