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长江鹅公岩大桥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行为的告示,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9号令重庆市城市大桥管理办法,重庆市长江鹅公岩大桥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桥轴线上游200米至下游「游150米的水域和陆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大桥设施
(二)、移动、损坏测量标志及界桩、界标
(三)、试车、超车和随意停车;
(四)、擅占用大桥设施;
(五)、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六)、擅自搭建建(构)筑物,
(七)、从事采沙、取石、挖掘、取上、爆破等危及大桥设施安全的活动
(八)、擅自张贴、悬挂标语和设置户外广告
(九)、机动车辆沿途滴漏、散落、飞扬杂物
(十)、倾倒垃圾、废渣和堆放物资
(十一)、随意停靠船只和木筏。
重庆市长江鹅公岩大桥管理单位:重庆市诚投路桥管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