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辖区各司法局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现“援助多服务、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促进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捷、优质、高效,进一步优化通辽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通辽市各司法局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公告如下:
当事人在通辽市域内申请法律援助,实行谁接待、谁受理、谁指派:您可以在全市任何一个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属于本市范围内管辖的法律援助事项,全市各旗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均应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是指在通辽市区域内打破法律援助受理环节的行政区划限制,申请人可选择任一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办理属于本市范围内管辖的法律援助事项。
当事人首次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为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应当开展一体化服务协作,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按《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工作,实现“一站式”办结法律援助申请事宜。
通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通辽市辖区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地址信息汇总如下:
通辽市各旗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对通过“市域通办”机制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无差别化的受理、审查、办理,不得以无受理权为由拒绝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