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综合信息黄页 » 正文

盐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电话号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19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16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盐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电话号码

盐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电话号码:0317-6212348。

  公共法律援助范围:

  1,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一)未成年人;

(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四)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五)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例外情形如下: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免责声明:关于盐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电话的信息,在此特别作出免责声明,此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盐山县司法局。


打赏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