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广大参保群众举报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对于实名举报人举报事项符合奖励条件的,将按照《陕西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陕医保办发〔2023〕9号)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奖励最低500元,最高20万元。受理举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汉中市各级医疗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咨询电话: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0916—2999111
汉中市医保中心稽核科:0916—2626986
汉台区医疗保障局:0916—3180627
南郑区医疗保障局:0916—5518418
城固县医疗保障局:0916—7213253
洋县医疗保障局:0916—8222727
西乡县医疗保障局:0916—6320231
勉县医疗保障局:0916—8658786
宁强县医疗保障局:0916—4395765
略阳县医疗保障局:0916—4831662
镇巴县医疗保障局:0916—6719034
留坝县医疗保障局:0916—2999618
佛坪县医疗保障局:0916—8912833
汉中市群众在下列领域可以监督举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职业骗保团伙;全市医保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机构及工作人员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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