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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11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6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巴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结婚领证的美好愿望,充分体现“民政爱民 民政为民”服务理念,现在将巴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进行公布。

  巴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址:巴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婚姻登记窗口。

  办理方式:结婚登记当事人需现场审核证件、取号等候、叫号办理。

  巴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18-4336622。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2.双方有效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厅公章、户籍地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双方均不属于恩施州户籍,但双方或一方属于湖北省户籍,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户籍为省内的一方在本县的有效居住证)。

  3.双方两寸近期免冠合影彩色证件照3张(非现役军人不能着军装)。

  4.现役人员须出示有效的服役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团级以上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

  5.再婚的需持离婚证原件、法院调解书原件或判决书原件(一审判决书提供生效证明书原件);离婚/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户籍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离婚/丧偶。

  6.户口簿上记载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要完善,并与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及本人目前的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相关机关更正,公章不清晰或漏盖的,需到有关机关补盖(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

  注意事项:

  1.请各位新人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到场。

  2.请新人们在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区域内活动,自觉维护大厅办公安全和环境卫生。

  温馨提示:婚姻幸福需要夫妻二人互相扶持、共同经营,最后感谢您对巴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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