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社会热点 » 正文

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22  作者:小菲  浏览次数:102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按照漳州市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建房〔2024〕18号)有关要求,为确保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按照漳州市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建房〔2024〕18号)有关要求,为确保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旧换新”定义:“以旧换新”是指在规定的时限和区域范围内的存量住房产权人通过“以旧换新”平台售出存量住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子女在市区(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下同)范围内购入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场行为。

  二、“以旧换新”平台:

(一)“以旧换新”运营主体由漳州安居智家住房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安居公司”)和漳州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城投资产公司”)负责运营。(二)“以旧换新”合作机构:

  1.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房企”):应征加入“以旧换新”平台的房企共26家、在建在售项目27个,其中:已办理预(现)售项目23个,未预售项目4个(详见附件 )。房源库信息将动态更新,并在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发布,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5月24日。

  2.评估机构:应征加入“以旧换新”平台的评估机构共9家。3.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征加入“以旧换新”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68家。三、存量住房范围申请“以旧换新”服务的存量住房须位于市区九龙大道以西、北江滨路以北、金峰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范围内,位于胜利路以北、以南的存量住房产权人分别向漳州安居公司和城投资产公司提出申请。

  三、存量住房范围:

  申请“以旧换新”服务的存量住房须位于市区九龙大道以西、北江滨路以北、金峰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范围内,位于胜利路以北、以南的存量住房产权人分别向漳州安居公司和城投资产公司提出申请。 

  四、存量住房条件:

 (一)产权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以住宅产权面积为准,不含附属用房,如柴草间等)。

 (二)产权状况:权属清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三)建成时间:2009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四)评估价格:评估单价不高于9000元/平方米。

 (五)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预制板房和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为C级或D级的除外)。

  五、申请须知要点:

(一)“以旧换新”须实现“卖旧”且“买新”,即产权人卖出一套存量住房,其本人、配偶或子女至少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二)存量住房挂牌交易价格通过平台合作的评估机构按“一编一审”方式确定,运营主体和产权人共同确认后签订《预购买协议书》,约定挂牌交易时限截止后若存量住房未能售出,由运营主体按双方确认的价格下调10%购买。

(三)产权人签订《预购买协议书》后,其存量住房将被锁定,交易资金须实施监管。若存量住房交易资金未通过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结算的,将无法办理《漳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四)存量住房由平台合作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买卖双方的中介服务费总额按照存量住房成交金额的1%收取(具体承担比例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由运营主体购买的,免收中介服务费。

(五)认购的新建商品住房若为房源库内房源,房企锁定该房源时间最长至存量住房挂牌交易时限止。若到期存量住房交易资金还无法按相关协议约定金额转入房企账户,产权人(本人、配偶或子女)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先行签订购房合同,待入账资金达到首付款后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或由房企继续锁定房源至入账资金达到首付款再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六)产权人(本人、配偶或子女)未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运营主体不予购买存量住房。

(七)存量住房由运营主体购买,但未按约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产权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八)存量住房由运营主体购买,新购商品住房若为期房,且存量住房为产权人家庭唯一住房,产权人可向运营主体申请返租,返租合同另行签订。

(九)若存量住房为租赁状态,产权人应在签订存量住房买卖合同前向运营主体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运营主体购买后(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之日起)租约转由运营主体执行。

(十)若存量住房存在居住权登记、抵押登记等形式的权利限制情形,产权人应在签订存量住房买卖合同前解除相关权利限制。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期限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若运营主体累计购满1000套存量住房,则提前终止。

(二)申请材料存量住房产权人需填写“以旧换新”服务申请表并携带申请表所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到“以旧换新”服务窗口办理申请。

(三)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2:30-5:30(冬季);芗城区延安北路18号东盛大厦三楼(“以旧换新”服务窗口)。

  2.线上申请:登录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在首页“以旧换新”选项中选择“以旧换新申请”(线上申请功能将于2024年6月3日开通)。

(四)咨询电话漳州安居公司咨询电话:0596-2629522、2621595;城投资产公司咨询电话:0596-2621830、2621807。


打赏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