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客户权益,避免各位客户在申请、办理贷款过程中遭受损失,现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就贷款(含信用卡)申请、办理、审批等事项作如下声明:
一、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从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和个人合作。本社发放办理贷款均严格按照客户自主申请、农信社自主调查审批的流程办理。在贷款受理调查审批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及个人干预,贷款受理调查前不作任何贷款及贷款金额的承诺。
二、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贷款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复印费、工本费、抵押评估登记费等。
三、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严明的内部规定,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任何工作人员均不得接受客户宴请、收受客户财物、刻意刁难客户等“吃拿卡要”行为。
四、本社对受理发放贷款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个人、企业信用贷款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个人及企业抵(质)押贷款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倡议广大客户:若有贷款意向请直接联系本社营业网点或到网点进行咨询。
六、本社及本社干部职工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的监督,若发现本社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上声明的行为或工作人员有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请及时向本社反馈。
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业务咨询电话:
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部:0873-3223758
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0873-3221427
屏边县玉屏信用社:0873-3221031
屏边县建设路信用社:0873-3221145
屏边县白河信用社:0873-3381068
屏边县湾塘信用社:0873-3361011
屏边县白云信用社:0873-3301023
屏边县新华信用社:0873-3371016
屏边县新现信用社:0873-3321011
屏边县和平信用社:0873-3341191
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廉洁行为及服务行为监督电话:0873-3228174、0873-3228184。
欢迎广大客户咨询及监督!衷心感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
声明单位: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