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投资促进局惠企政策(1条)是什么:鼓励外商投资奖励
政策依据:《云南省投资促进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云投促发〔2023〕11号)。
适用对象:在云南省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公司,其所投资在云南登记注册的项目法人主体。
相关标准:
1.外资新设项目。年实际到位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新项目,省财政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3%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其它行业类别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2%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
2.外资增资项目。年实际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增资项目,省财政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3%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其它行业类别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2%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外资新设、增资项目实际到资流入币种为外币时,奖励折合人民币参照资金到账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执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咨询机构及电话:保山市隆阳区投资促进局,电话:0875-2207228;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电话:0875-2218384;保山市隆阳区商务局,电话:0875-3037795。
备注: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投资促进局惠企政策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