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完善易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推动易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区域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发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易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线索,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凡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具体包括:1.民间文学;2.传统音乐;3.传统舞蹈;4.传统戏剧;5.曲艺;6.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7.传统美术;8.传统技艺;9.传统医药;10.民俗。
二、征集条件
1.历史性: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有百年历史或三代传承);
2.传承性:传承脉络清晰,确实有史可考,绝非杜撰传说;
3.独特性: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典型的地域特色,能够作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6月28日止。
四、注意事项
1.秉持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原则,所提供线索需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信息详实,传承谱系明晰。
2.可提供300字以上书面介绍,包括渊源、发展、特点、价值等,可附带有助于说明所提供线索实际情况的影音资料,如录音、录像、照片等。
3.如有实物,需保存完整,保持原貌。
4.已被列为各级非遗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无需再次征集填报。
五、征集和联系方式
为方便信息的提供和征集,此次线索征集无文字信息的,可直接电话口头提供,也可直接到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股511室口头提供。收到线索后,我们将组织非遗保护工作人员根据线索,有计划、分步骤实地进行田野调查和收集整理工作。
地址: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511室(易兴路454号)
备注:关于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集易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线索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