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社局关于规范社保卡管理问题的通知:近期,有群众反映,个别银行以2024年惠农资金和驻县企业职工社保待遇将通过社保卡发放为由,通知居民更换社保卡,并称若不更换,有关资金将无法发放。针对以上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社保卡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和省市人社部门“待遇入卡”相关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有关资金将全部通过“一人一卡”的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资金可以跨行支付。已经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的,无论持有省内哪家银行的社保卡,均可发放成功,无需串行更换。
2.目前,我省社保卡已实现全省通用,未办理社保卡的居民可到省内就近合作银行网点申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社保卡开户银行不影响医保报销功能。因社保卡丢失、芯片损坏、到期等原因确需更换的,应更换加载原开户银行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各合作银行请做好社保卡服务维护工作,同时指导群众积极申领电子社保卡,不允许任何单位随意误导群众串行、串卡,导致“一人多卡”。
3.我县广大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城镇企业职工中已享受养老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定期待遇的人员,非因丢失、损坏等原因,不要随意更换社保卡开户银行,否则将影响社会保险待遇正常发放,如需更换,请联系待遇申领经办部门按流程办理。为保障群众用卡权益,维护良好工作秩序,我局设立社保卡管理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各参保单位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如发现任何单位工作人员误导、宣传、通知随意更换社保卡,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我们将依据有关规定上报省市人社及其他主管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931-5725539 以上信息来源于皋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