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个人创业贷款担保办理办事须知:
贷款额度及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申请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 的财政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18-52岁、男性18-57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城关区内(不受户籍限制)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登记状态应为“失业”或“自主创业”);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人员;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9.网络商户; 10.脱贫人口;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行业范围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反担保方式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反担保:
1.以第三责任人作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一般应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人员,个人单笔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提供一名反担保人即可。
2.房产进行反担保。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交材料: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一式二份);
二、借款人自愿提出,配偶签署意见的贷款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借款金额、期限、用途及还款方式等)(一式二份));
三、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五、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六、《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审核表》或担保物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以反担保人工资为反担保方式的须提交《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审核表》、反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以房地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资产他项权证》及其他手续。
七、不同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复员转业退役人员须持有复员转业退役相关证明;
3.刑满释放人员须持有刑满释放相关证明;
4.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须持有《毕业证书》;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须持有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
6.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须持有《身份证》、《户口簿》;
7.返乡创业农民工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劳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网络商户须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且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
9.脱贫人口须持有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1.创业者自愿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社区申请;
2.乡镇、社区初审推荐;
3.县就业服务中心复审,符合条件的推荐银行;
4.银行审核通过后放款;
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地址及电话:永登县城关镇民主街167号。电话:0931-6422271
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咨询方式永登县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1-6422271
备注:关于永登县个人创业贷款担保办理办事须知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