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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学生资助中心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11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9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兰州市七里河区学生资助中心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已经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如有应征入伍、休学、升入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情况,可以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学生需递交相关材料经由七里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就读期间仍然享受贴息政策,还款宽限期相应延后,总借款年限不变。如未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自合同原确认毕业时间起产生的借款利息将由借款人自付,归还本金时间不能延后。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在毕业之际,同学们在规划还款的同时,认真仔细的做好毕业确认。有信息变化(如本人及家长电话号码或地址变化的),必须及时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更新自己的信息,以便于联系。

  二是专升本或考研、读博继续深造的同学,请在每年7月20日前,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借款学生身份证、新学段录取通知书、现阶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七里河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于做延期还款及新学段的续贷。

  三是学籍发生变化的同学(如参军入伍、休学等),在入伍、休学当年及时将本人身份证、入伍证、休学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交资助中心,及时做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四是办理地点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教育局二楼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后,还款计划相应的延迟,同时在新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可以续贷。未办理或办理未通过的按原还款计划执行。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兰州市七里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31-2313630。                   

  以上信息源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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