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2024年未就业青年见习申报公告: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庆阳市800名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4〕58号)精神,为组织实施好庆城县2024青年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多渠道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力争把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2024年市上下达我县青年见习指标55个。
二、申报条件
(一)见习单位
1.全县范围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为就业见习单位。
(1)制度健全,依规管理,依法经营;
(2)能够持续提供有利于提升见习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
(3)通过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见习工作,及时报送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各方面检查监督;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2.见习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纳入:
(1)不遵守《劳动法》的单位;
(2)在见习期间,不及时给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
(3)违法经营,财务管理不规范,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的单位;
(5)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单位。
(二)见习对象
见习人员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具体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确定。
(四)补贴标准
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县人社局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按规定提高补贴标准。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三、申报资料
(一)见习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为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向庆城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庆城县见习单位申报表》、《庆城县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同时提交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见习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见习待遇等内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庆城县2024年未就业青年见习对象
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到县人社局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如实填写《庆城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3),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及2寸彩色照片两张。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地点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街县委党校院内人社局416室,联系电话:0934-3259636)
五、庆城县2024年未就业青年见习申报其他事项
(一)双向对接洽谈。县人社局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庆城县青年见习协议》(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一份,县人社局备案一份)。见习人员也可直接和公示的见习单位进行对接。
(二)上岗备案。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备案,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备案材料包括:登记表、《庆城县青年见习人员花名册》、《庆城县青年见习协议》、为见习人员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票据。
(三)补贴发放。见习单位每月末向县人社局申请见习补贴,资料包括:见习人员花名册、就业见习补贴拨付明细表、见习单位通过银行发放的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经县人社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见习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上。
(四)动态管理。对见习期满的人员,由见习单位和县人社局出具《庆城县就业见习人员期满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