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狄公楼”“五柳书院”匾额和楹联的征稿启事:为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彭泽县在沿江新建了“狄公楼”和“五柳书院”,目前已进入布展阶段。现就“狄公楼”“五柳书院”内外匾额及楹联开展征稿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狄公楼内外匾额和楹联共11幅;
2.五柳书院内外匾额和楹联共5幅。
二、投稿要求
1.本次征集,每位作者限投稿3件;每幅作品的匾额和楹联为一体,匾额以四字为主,楹联以9——11字以内为宜,楹联作品需符合联律,一律用平水韵;
2.投稿作品内容以颂扬狄公仁德、歌颂彭泽秀美风光和人民群众奋发有为为主题,紧扣狄公精神、彭泽特色及书院文化,内涵丰富,文辞流畅,意境高远;
3.投稿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并须原创首发(参赛前未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美篇、纸质报刊等任何媒体发表);如发现剽窃、篡改他人作品以及化名投稿、一稿多投等行为,将取消入选资格,造成后果的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方有权对稿件进行必要的细微修改,如不同意改动者请在来稿中注明。
三、投稿方式
1.来稿请署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需自行保留底稿;
2.本届征集一律采用电子邮箱投稿。
投稿邮箱为:1621822950@qq.com,重复来稿以第一次来稿为准。
四、奖项设置
匾额、楹联征集获奖不分等级,入选作品,每幅奖励2000元。
五、相关事宜
1.本次活动由彭泽县长江文化创意空间工程建设指挥部主办,彭泽县文联、彭泽县诗词学会承办。
2.主办方将聘请诗词楹联相关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楹联学会、江西省诗词学会、江西省楹联学会网站及各主流媒体公布,评委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参赛;
3.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出版、拍摄、雕刻、悬挂、展览等,不再支付报酬,除雕刻匾额外,作者依法享有署名权。
备注:关于彭泽县“狄公楼”“五柳书院”匾额和楹联的征稿启事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