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公告,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稳定就业形势,推动经济发展,现就2024年天水市麦积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贷款时年龄+贷款期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麦积区境内(不受麦积区户籍限制)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贷款人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 年内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二、贷款额度及贴息政策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400万元(最高担保本金责任限额),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个人及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贴息,剩余50%利息由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承担,到期不展期。
三、贷款担保及反担保方式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麦积区麦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人向麦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取以下方式:
1.以第三责任人作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等有担保能力的人员,且提供反担保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2.以抵押品、质押品进行反担保。包括产权明晰的房屋、大额存单等。
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经信用镇村(街道社区)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可免除反担保。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麦积区麦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小微企业向麦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或第三责任人方式作为反担保,企业职工可以作为第三责任人反担保方式。
四、办理程序
由借款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镇村(社区)推荐,到麦积区政务大厅人社窗口(56号)办理资格认证,麦信公司(国税局西侧信合银行二楼)办理担保、反担保,经办银行审核放款。办理资格审查、担保、反担保及放款必须由借款人、反担保人及配偶现场办理。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必须提供个人真实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虚假证件者,经查实取消贷款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严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职和退休职工、在校学生、已领取养老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等其他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范围的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后,通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就业的,上岗后6个月内必须归还贷款。
4.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贷款人从获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先期支付利息,待财政贴息资金到位后给予贴息。
六、办理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天水市麦积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938-2650152
天水市麦积区麦信融资担保公司:0938-2728822
备注:关于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办理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