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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将开展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办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14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8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榆中县将开展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办理工作

榆中县广大居民朋友,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现面向榆中县全县广大居民开展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办理工作,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重要性

  不动产权证书是由自然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有效证书。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可证明自己对该不动产拥有所有权,可以从法律上得到相应保护。如:商品房买卖、遗产继承、变更登记、离婚析产、财产抵押、抵押权变更、抵押权转移等都需持有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及时办理,将对不动产处分等带来诸多困难和问题。

  二、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有利条件

  越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在房产二次交易中的税费就会越低。

  交易时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的情形,一是取得不动产证超过2年以上且5年以下唯一住房只需缴纳个税税率为1%;二是取得不动产证超过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三是取得不动产证超过2年以上非唯一住房只需缴纳个税税率为1%(其他情况略)。

  交易时征收增值税及附加税的情形,取得不动产证不满2年的房屋增值税及附加税为5.25%且个税税率为1%。因而,倡导大家尽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办理期内,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时限缩短,服务更加便捷。

  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步骤

  第一步:本人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结/离婚证)、户口簿原件、购房合同或棚改/拆迁安置协议原件、不动产销售发票、不动产查档证明。

  第二步:携带上述资料到税务部门纳税。注意区分不同情况携带材料。一是首次办证(住宅):需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结/离婚证)、户口簿原件、购房合同或棚改/拆迁安置协议原件、不动产销售发票、不动产查档证明等。二是二手房过户(住宅):需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结/离婚证)、户口簿原件、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不动产查档证明等。三是二手房过户(非住宅):需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不动产价值评估报告原件等。

  第三步:纳税完成后,携带全部资料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或各开发企业售楼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四、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税务的地点

  榆中县税务局政务大厅,地址:榆中县一悟路50号一楼(原县中医院下隔壁),咨询电话:0931-5221695

  榆中县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榆中县环城西路54号附1(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咨询电话:0931-5623855

  具体办证事宜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为准。

  五、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

  集中办理期从3月7日起(节假日正常办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办理,并宣传推广在集中办理期内尽早办理,以免相关政策改变错过办理时期。

  关于榆中县将开展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办理工作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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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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