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借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可选择还款,也可自主申请延期1年偿还。现就静宁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年度到期本金还款及本金延期偿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到期本金还款
1.还款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20日。
2.还款方式
1.手机云闪付APP还款:在手机端下载安装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或登录。在搜索栏输入“国家开发银行”或“助学贷款”,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后,即可根据引导完成在线还款操作。
2.支付宝还款: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3.现场还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程序的手机到静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借款学生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微信或支付宝扫码进行还款,不支持信用卡、现金还款。由于城关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距离县城较近。还本学生或家长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静宁县教育局门口西侧)还款。
二、本金延期偿还
1.本金延期偿还范围:年度有到期本金要还的已毕业借款学生。借款学生可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入“本金延期”页面查看。
2.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时间:有本金延期偿还需求的借款学生,于2023年12月17日前完成申请,以免过期无法申请。
3.申请延期方式:借款学生自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审批,即日生效。
三、温馨提示
1.12月20日扣款之前未能及时归还到期本金的,将会贷款逾期。开发银行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按合同约定利率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2.生源地助学贷款属信用助学贷款,已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学生未按时缴纳贷款到期本金的将记入个人征信记录。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望各位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在通知时限内及时偿还到期本金。
关于静宁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催收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