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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14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14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海东市乐都区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海东市乐都区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春暖花开,又是一年清明时。为做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保护好全区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值此清明节来临之际,特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提出以下倡议:

  一、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倡导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健康文明的方式祭奠和缅怀亲人,告别旧习陋习,遵守公德,弘扬社会新风。低碳环保,绿色祭祀。把传统的祭祀习俗用绿色、健康、文明、环保的方式进行表达,不在人口密集区域、城镇十字路口、广场、树林、草坪、主要公路两侧等场所烧纸,抛洒冥币,不摆放不易降解、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禁止使用“塑料花”、锡元宝等不易降解祭品告别纸灰飞扬、烟雾缭绕的不文明现象,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遵守法规,安全祭祀。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定点祭祀和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不在山头、林地、公园、小区公墓林带内烧纸焚香、燃放鞭炮,防止引发火灾。

  二、做护林防火的宣传者。“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重要性,让他们认识到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文明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及坟山墓地燃放爆竹,进山不烧田埂、不吸烟。各乡镇(街道)在重点地段均设立森林草原防火临时检查站,加强火源管理,监督进山不携带火种,劝导家人、邻居和亲友响应禁燃限放倡议,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当立即联系当地政府,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三、做森林防火的参与者。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打好清明期间护林防火攻坚战,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广大干部群众应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容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用火行为,清明期间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老人的教育管理和精神、智障等特殊人员的有效监护,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四、做森林资源的守护者。建设生态文明、绿色家园需要你我共同努力,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和义务。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营造和维护我们绿色、文明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请全体市民朋友牢记警示,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让我们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有效扑救,防止火灾蔓延,造成重大损失。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19,海东市乐都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972-8622428,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防火办值班电话0972-8623156、862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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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森林草原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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