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充分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主动引导和帮助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自身信用,激发经营主体发展内生动力。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辖区177户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如下:
一、信用修复对象
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并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经营主体。
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条件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达到规定时限要求,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停止公示: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4.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申请信用修复的材料
1.信用修复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3.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如缴纳罚款凭证等)。
四、信用修复的途径
线上途径:打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点击进入右上角【地方频道】,输入名称进入企业专属页面,点击右侧【信用修复】,通过企业账户登录(没有账户的可以先注册账号后登录),在“行政处罚”栏目右上角,点击信用修复,再上传信用修复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
线下途径:当事人可以到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地址:鹰潭市月湖区胜利东路11号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01-7072892)
备注:关于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一些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的信息,在此作出免责说明,此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