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林业贷款贴息需求预申报的公告。根据《江西省林业经济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贷款贴息需求预申报的函》要求,现将2024年林业贷款贴息需求预申报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存续并正常付息,纳入人民银行信用报告,且贷款资金使用用途为林业生产经营的贷款。具体使用用途包括以下方面:
1.造林项目。乔木、油茶、灌木和森林药材(《森林药材产业重点发展品种名录》营造,低产低效乔木林分更新改造、补植改造和毛竹低产林改造,且项目通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并合格。
2.林产品加工项目。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加工设备采购或生产线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3.竹林经营道路建设项目。以经营竹林为目的,修建宽度为2.5米以上的泥石或沙石林道项目。
4.森林康养、森林旅游项目。森林栈道、游步道建设项目。
二、贴息标准
1.按照年贴息率3%的标准预测算贴息需求,单个申请主体年度获得的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林业项目贷款期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按日计算贴息;贷款期限3年以上(含)3年,贴息期限为3年。
2.已享受了其他林业、农业、扶贫等贴息政策的贷款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3.凡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存在虚报、冒领、骗取贴息补贴资金行为的项目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得申报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三、申报方式
贴息申报主体通过江西省林业金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操作流程。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
五、申报资料
贴息申报主体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贴息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有经办人的,还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银行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凭证、银行结息凭证等(同一项目单位多笔贷款和一笔贷款分多笔借出和归还的,均需分别按每笔借款逐一填报借出日期和还款日期,借还款期限以银行借款凭证载明时间为准);
3.2024年度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承诺书;
4.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企业)信用报告(含详细借还款记录),信用报告查询时间应为材料申报之日起一个月内的;
5.造林项目、竹林经营道路建设项目,须提供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证明;
6.林产品加工项目,须提供采购合同、转账支付凭证及企业固定资产入账凭证等;
7.森林康养、森林旅游项目立项报告、施工合同及项目资金转账支付凭证及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在平台申报后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林业窗口留存。
备注:关于安远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林业贷款贴息需求预申报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安远县林业和安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