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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龙洲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15  作者:小菲  浏览次数:26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龙南市龙洲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通告

龙南市龙洲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 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规范各学段招生行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全部入学。

  二、招生原则

  1.坚持适龄招生原则。严格执行六周岁入学的规定,凡于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都应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房产、户籍归片”的招生原则。接收本校学区范围内房产、户口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我校就读。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将通过班级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及入学资格,并做好招生政策及入学程序的宣传工作。

  4.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学校将严格审核学生年龄、学生父母户口所在地、学生父母名下的房产所在地,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三、办学模式

  我校从2024年秋季开始新增一个校区:龙洲小学新杨校区。设龙洲小学龙洲校区、龙洲小学新杨校区,两个校区采取同一理念、统一管理的办学模式。两个校区皆不提供中餐。

  四、招生范围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学区适龄儿童。

  2.学区范围:

 (1)龙洲小学龙洲校区范围:西至渥江河,北至濂江河,南至解放东路、沿仙岩路东侧至金水大道,东至文明路。

(2)龙洲小学新杨校区范围:红杨村、井岗村,新杨村部分(玉环北路以北区域)。

  3.确认本学区的主要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安置文本及本学区范围内经商务工人员需提供合法经商营业执照、父母(或一方)进城务工有效劳务合同、务工单位工资表等原始工资发放凭证,或有医保、社保、劳动保险等相关材料等。

  五、招生工作要求

  报名所需材料

  1. 龙洲小学龙洲校区

 (1)学区内购房(含复议人员子女等政策优待人员):本学区范围内购房住户(含安置房、小区房等)(房屋所有权为就读学生父母,并已交付使用,提供三月以上水电气缴纳凭证),需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购房合同(安置书)及户口本、户主页和就读学生页等原件;新购房未入住的不予登记。        

(2)廉租房、公租房住户:需提供与房产部门签订的协议书原件,且协议书签订户名均为就读儿童的父母(或一方),并提供户口薄户主页和就读学生页等原件。

(3)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为外省外县的):

  A.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龙南市的居住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户口簿等原件。

  B.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龙南市的居住证(或务工的合法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如没缴纳社保则附上近三个月务工工资的银行流水),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户口簿等,到务工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入学。

(4)零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本市户籍非龙南镇与城市社区的):提交近半年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水电费凭据等),以及家庭户口簿等。由学区学校调查核实入学,如无空余学位,则由市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5)长幼随学人员子女(本市户籍非龙南镇与城市社区的):同胞哥哥姐姐已在龙南市龙洲小学就读的,提交有效在读证明(同胞哥哥姐姐素质报告手册、班级微信群等),以及适龄入学儿童家庭房产证明、户口簿等。由学校调查核实入学,如无空余学位,可连同哥哥、姐姐转入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就读或由市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有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2.龙洲小学新杨校区

(1)学区房产:本学区范围内房产住户(含安置房、小区房等)(房屋所有权为就读学生父母,并已交付使用,提供三月以上水电气缴纳凭证),需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购房合同(安置书)及户口本、户主页和就读学生页等原件;新购房未入住的不予登记。        

(2)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为外省外县的):

A.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龙南市的居住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户口簿等原件。

  B.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龙南市的居住证(或务工的合法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如没缴纳社保则附上近三个月务工工资的银行流水),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户口簿等,到务工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入学。

(3)零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本市户籍非龙南镇与城市社区的):提交近半年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水电费凭据等),以及家庭户口簿等。由学区学校调查核实入学,如无空余学位,则由市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4)长幼随学人员子女(本市户籍非龙南镇与城市社区的):同胞哥哥姐姐已在龙南市龙洲小学就读的,提交有效在读证明(同胞哥哥姐姐素质报告手册、班级微信群等),以及适龄入学儿童家庭房产证明、户口簿等。由学校调查核实入学,如无空余学位,可连同哥哥、姐姐转入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就读或由市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有学位富余的学校就读。

请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以上要求上传有效资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到“龙南数字教育平台”上传报名资料。

  线下审核所需材料

  即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月11日家长根据学校短信通知或“龙南数字教育平台”查询的相关信息,携带相关资料分别到两个校区进行审验)

  备注:关于龙南市龙洲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通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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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龙南市龙洲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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