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第四中学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内容如下: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控规招生”原则,严格控制招生规模,确保适龄少年全部按时入学。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我校将通过学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及时提醒家长按招生时间安排在“龙南数字教育平台”上传报名资料,学校审核材料,学生录取后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公布有关招录信息。
招生范围:
新都社区、五里山社区、金虎村;大罗社区的腾龙路西侧部分;大罗社区的105国道东侧部分。
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主管理部门规定招生数开展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
入学条件及招生办法:
入学条件:
1、持有房产、户籍的少年
(1)家庭有学区内房产的少年。
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及家庭户口簿。如提供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还要提交入住材料(即近3个月水、电、气等缴费凭证)。
(2)有学区内户籍的少年。
少年户籍地址属于城区的,提供少年本人和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落实“双一致”原则,即少年户口地址、与房屋产权地址(或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母,同时仍在户籍所在地的房子入住当中。
2、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为外省外县的)
(1)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户口簿等。
(2)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交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证(或务工的合法用工合同、按规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如没缴纳社保则附上近三个月务工工资的银行流水),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户口簿等。
3、零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本市户籍非龙南镇与城市社区的)
提交近半年学区内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水电费凭据等),以及家庭户口簿等。由学区学校调查核实入学,如无空余学位,则由市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招生办法:
1.按照“①在学区有房产、户籍的人员(含服役人员子女等政策性优待人员)→②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③零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顺序依次招生录取。
2.若学位不足,则由市教科体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凡不愿意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不服从录取结果或不服从统筹调剂结果的,不再重新安排。
备注:关于龙南市第四中学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