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2024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工作公告。根据《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方案》(婺府办发〔2022〕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实施婺源县2024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4年“温暖计划”的实施对象范围为:
(一)在婺源县外任教在编在岗的婺源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因学习、工作原因,本人户口已迁至外地,但其父母是婺源籍(2023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三)配偶为婺源籍(2023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四)配偶为婺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人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2024年“温暖计划”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学校一线教师;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外地任教一般需满5周年(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及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放宽在外地工作年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温暖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含)以上停薪留职经历的;
(五)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计划名额
2024年“温暖计划”的名额以当年调至外地教师人数的总量为限额,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而定,设置学科岗位计划,具体学科为普通中小学所开设的学科,各科名额视当年报名情况而定。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2日—6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二楼,联系电话0793-7416330。
3.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申请报名。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婺源县2024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报名登记表》、原单位现实表现、近3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证明材料须所在县教育部门备案)。
五、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有异议的再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共同审查。
(二)组织面试
审查通过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分数不得低于80分。根据面试结果和计划名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示
对研究确定后的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调配办理
体检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其中2023年秋季开学已在县外城区初中、小学任教和高中阶段学校任教的,可安排在城区中小学,其他人员根据农村学校的空编、缺编和本人户籍情况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安排方案由领导小组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审定后由县人社、编办、教体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申请回婺任教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三年内不再纳入“温暖计划”实施对象。调入安排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人员,今后申请跨乡镇工作调动或参与城区学校教师选调,按婺府办发〔2021〕102号和县教体局婺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办理。
以上信息来源于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