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城市管理局致广大便民摊点经营者的一封信。随着夏季来临,我县自产瓜果(蔬菜)也已逐步上市,城区市容管理面临各类瓜果(蔬菜)自产销售、流动摊点增多的压力。为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自产瓜果(蔬菜)销售难的问题,县城市管理局根据我县瓜果(蔬菜)市场实际情况,决定设置临时便民瓜果(蔬菜)销售点。现将临时便民摊点设置要求告知大家:
一、宝丰县城区便民摊点设置地点
1.新世纪广场便民摊点;
2.为民路小学对面便民摊点;
3.东惠众路东段便民摊点;
4.钟秀路便民摊点;
5.站前路便民摊点;
6.计生游园便民摊点;
7.河阳路便民摊点;
8.信宝玉河便民摊点。
二、设置要求
(一)经营时间和范围。全天候经营,经营范围仅限于瓜果(蔬菜),其余商贩禁止入内;
(二)严格规范摊点摆放。临时便民摊点必须按规定地点摆放,不得擅自变更。摊点摆放整齐,自备垃圾箱及地毡确保周边卫生整洁。瓜果(蔬菜)、运输车辆也要摆放整齐不得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
宝丰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县城市管理局真诚欢迎广大瓜农、果农、菜农来县城销售瓜果蔬菜,同时希望大家支持和配合城市管理工作,共同维持好城市优美整洁的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备注:关于宝丰县城市管理局致广大便民摊点经营者的信息来源于宝丰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