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开业补贴申请指南和咨询电话: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拓展就业新空间,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促进城乡各类群体自主创业,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人员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一、适用范围
在宜阳县辖区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宜阳县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退役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二、申请方式
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采用线上方式申请。
1.申请人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事项”窗口,或者“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
2.退役人员至县人社局522室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线下办理。
三、申报材料
申请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
(二)创业者居民身份证;
(三)营业执照;(原则上门头信息应当与营业执照信息保持一致)
(四)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五)工资支付凭证。企业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无雇工信用承诺书)。
(六)正常经营证明材料。提供连续6个月经营收入流水在5000元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应当提供公司账户银行经营收入流水账单、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征信情况;个体经营者应当提供法人名下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等经营收入流水账单、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下载的个体工商户征信情况。)
不同身份的人员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另外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另外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就业困难人员应当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页相关信息。
3.返乡农民工应当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以及户籍所在村(居)民委会盖章的市外返乡务工证明。
4.脱贫家庭劳动力应当提供行业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
5.退役人员应当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材料。
四、补贴标准
创业开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标准5000元。
五、办理时限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六、咨询单位及咨询电话
1.经营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社所
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宜阳县开业补贴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379—63089527
备注:关于宜阳县开业补贴申请指南和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