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为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县教体局制定了《崇仁县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现将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网报便民原则。开通网络报名系统,接受预报名。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切实简化、优化报名手续,为广大家长提供便民服务。
2.阳光招生原则。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招生。
3.分类录取原则。根据幼儿条件,分为A、B、C三类。
A类为城区户籍户、城区购房户、廉租房户、公租房户、棚改户、工作调动户、教育优待类。
B类为城区经商户、城区务工户。
C类为不符合A、B类条件的其他幼儿。
各园先录取A类幼儿,如果报名该园A类幼儿数不超过该园计划数,则所有报名该园的A类幼儿直接录取,不需要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如果报名该园A类幼儿数超过该园计划数则只对报名该园A类幼儿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如果报名该园A类幼儿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则再录取报名该园B类幼儿,若报名该园B类幼儿人数不超过该园剩余学位数,则报名该园B类幼儿直接录取,不需要参加电脑随机派位,若报名该园B类幼儿报名人数超过该园剩余学位数,则只对报名该园B类幼儿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如果报名该园A、B类幼儿录取后该园还有剩余学位则再录取报名该园C类幼儿,若报名该园C类幼儿人数不超过该园A、B类幼儿录取后的剩余学位数,则该园C类报名幼儿直接录取,不需要参加电脑随机派位,若该园C类报名幼儿人数超过该园A、B类幼儿录取后的剩余学位数,则对该园C类幼儿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二、入园年龄
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生源分类
(一)A类
1.城区户籍户:适龄幼儿户籍所在地为崇仁县巴山镇户籍。认定材料:提供经县公安机关认定的巴山镇户口簿。
2.城区购房户:适龄幼儿为崇仁县非巴山镇户籍,但其父母或祖辈在县城区范围内购房的(含幼儿本人)。认定材料:①户口簿,②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原件或县不动产登记局提供的盖章版房产信息表。
3.廉租房户、公租房户: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祖辈是廉租房、公租房的承租人。认定材料:①户口簿,②县住房保障中心出示的租房合同或协议,③水电卡及交款票据,④租金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4.棚改户: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祖辈是棚改户。认定材料:①户口簿,②县住房保障中心等单位出示的相关佐证材料。
5.工作调动户: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认定材料:①户口簿,②监护人单位证明,③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工资AB卡复印件。
6.教育优待类:略。
(二)B类
1.城区经商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经商,《营业执照》时间原则上满5个月(最迟2024年4月1日开始)。认定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市监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城区务工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崇仁县城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务工时间原则上满5个月(最迟2024年4月1日开始)。认定材料:①户口簿,②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③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县级社保部门出具)。
(三)C类
不符合A、B类条件的其它幼儿。
四、招生计划数
全县城区9所公办园2024秋共新招幼儿1630名,其中小班1025名;中班300名;大班305名。
五、网报时间
6月9日—6月16日,A、B、C三类生源同时在网上进行申报。
六、招生流程
1.进行招生宣传。2024年5月,利用幼儿园公众号、崇仁发布、微信等多种途径进行招生宣传。
2.网上登记信息。2024年6月9日--6月16日,幼儿家长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网址,网上报名登记信息。
申请办法:进入“崇仁县教育体育局城区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预报名入口”,阅读报名须知并确认,点击报名链接或扫描二维码,选报xx幼儿园(只限选择一所幼儿园),选择就读年级(小、中、大班),再填写幼儿详细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家长姓名、手机号码、家长单位等)和上传认定相关材料图片,并提交。家长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是否勾选“是否服从调剂”并填写一个调剂志愿。如果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的,只需填写一名幼儿信息,在是双胞胎或多胞胎栏中填上另外几名幼儿的姓名,不得重复报名。
3.网上资格审核。6月17日,各幼儿园分别审核家长网上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图片,6月18日向网报不成功的家长告知相关情况(资料填写不全、资料上传不全不实、年龄不符、重复报名等不合规定)。
4.网上进行调剂。6月19日--6月21日,对第一批次未录取且勾选了“服从调剂”的,根据调剂志愿安排学位,如调剂志愿所在幼儿园学位已满,则进行电脑摇号。
5.网上进行摇号。6月25日,对超学位的进行电脑摇号。
6.公示录取名单。6月26日—6月27日,对网报合格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在幼儿园公众号进行查看。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择幼儿园进行复核。
7.进行录取工作。6月28日新生家长根据本办法中的招生条件,对应携带认定材料原件,到幼儿园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发放《幼儿入学通知书》和《学生健康体检表》。体检合格幼儿于9月1日到录取幼儿园报名注册。
七、相关工作要求
1.严明招生纪律。严格落实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幼儿园招生政策,不得在招生工作中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行为,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2.严格资料审查。严厉打击利用虚假、伪造证件骗取入学资格行为。严厉打击提供虚假证件、扰乱正常办学秩序的行为。虚假、伪造证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生入园资格,并向执法机关反馈。幼儿身份证号和选报的园所一经提交,则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预报名、提交审核材料(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3.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全程监督城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发现有从中非法牟利等线索及时向县教体局举报,举报电话:0794-6322380。咨询电话:崇仁县幼儿园:0794-6322417;崇仁县宝水幼儿园:办公室电话19079412920;崇仁县第一幼儿园:许老师0794--6325688;崇仁县第二幼儿园:0794-6325355;崇仁县第三幼儿园:熊老师15932963711;崇仁县第四幼儿园:0794-6339071;崇仁县第五幼儿园:李老师15870779316;崇仁县第六幼儿园:周老师0794-6322520;崇仁县高新区幼儿园:杨老师13170899793。
明确解释权限: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崇仁县教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