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第十七批入园项目征集公告:为支持引导大学生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实现创业梦想,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现面向全市征集第十七批有志从事电商行业的大中专学生与返乡创业农民工入驻孵化园。
一、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第十七批入园项目征集名额:
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位于市区禹王大道中段218号(原市劳动就业局办公楼三、四、六楼层),本批可为15个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孵化场地。
二、入园条件:
(一)申请对象:
1.大中专学生。有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意向,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2.返乡创业农民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意向,具有农村户口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
(二)经营创业项目类型:
1、符合禹州市产业发展要求,技术含量较高、市场潜力较大,有可操作性,商业化、产业化前景较好(如中药材、发制品、钧陶瓷、三粉及商品销售等产品营销项目。
2、电子商务信息技术(软件开发、网络开发与服务、网络媒体);电子商务服务(工业设计、平面设计、美工摄影);电子商务应用(网店、有志于电子商务创业的其他个体)。以及创意策划、影视传媒、IT动漫、现代家庭服务业及高精尖新等项目。
三、征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与返乡创业农民工,填写《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入园项目申请表》和《创业计划书》。《申请表》和《创业计划书》填好后发送到:yzscyfhy@163.com邮箱,同时提供纸质版1份;身份证、户口本(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及个人征信证明。
大中专学生身份的需要提供:毕业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出具在校学习证明。
农民工身份的需要提供:返乡创业农民工证明。
2、项目初审:申请材料汇总后,市创业办对申报入园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推荐。
3、评审认定: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由市创业办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审核认定小组,对申请入园的创业项目进行审核评定,择优确定入园项目并进行公示。
4、签约入园:通过评审、公示无误后,签订入园协议,正式入驻创业孵化园区,纳入项目动态管理考核。
四、优惠政策与配套服务
入驻项目孵化期为三年,孵化期内享受8项优惠政策及配套服务:
1、免创业孵化用房租金;
2、免管理咨询服务费;
3、免创业辅导培训费;
4、免项目推荐对接服务费;
5、免宣传推广费(限孵化园组织的宣传推广费用);
6、优先享受大学生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
7、优先享受孵化园提供的办公配套等服务;
8、优先享受网络通讯等设施优惠开通服务。
五、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3日
报名地点: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406室(大禹像西200米路南,原市劳动就业局办公楼)。
(注: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一年集中征集两次,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2月份各一次。)
备注:以上信息源于禹州市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