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学前教育中心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这里有专业的师资力量,绿色清新的园区环境,更有各种各样的特色活动,快带宝贝来开启缤纷多彩的生活吧。
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南乐县学前教育中心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省市县关于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学前教育中心实际,现将我园招生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托班2个班40人;小班4个班100人;中大班有空余学位,适龄幼儿均可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二、招收对象年龄范围
托班年满2.5周岁幼儿 (2021年9月1日—2022年2月28日)
小班年满3周岁幼儿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中班年满4周岁幼儿(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大班年满5周岁幼儿(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三、招收范围
南乐县城区范围内(大外环以内)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
网上报名时间:
6月12日——6月15日
现场审核时间:
6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需携带纸质版新生入园登记表和报名材料,预交幼儿生活费500元)报名材料详见第七条报名条件
五、录取方式
按网上报名顺序经现场审核合格后录满为止。
六、报名材料审核地点
南乐县学前教育中心(育才路和一行路交叉口路南)
七、报名条件和报名需交材料
(一)购房户
1.在县城区已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登记证(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等由相关部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同)。如果已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证者,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并同时提供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缴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2.在县城区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居住的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本、营业房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二)城关镇农村户籍子女准备证件:
1.户口本;2.村委会证明。
(三)无房户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报名时要提供家庭户口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登记证。
2.进城务工子女和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本;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县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
(4)务工人员需提供当年在县城区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新生入园登记表(此招生公告下方扫描二维码并下载),入园登记表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右上角贴幼儿2寸照片。
备注:
1.“居住证明”包括有房产证明的和实际在县城区居住却无房产证的两种情况,有房产证明的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证件(如水、电、气费缴费记录等)。
2.“就业证明”指个体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务合同和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
3.“户口本”指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统一户口本。
4.所有提供的相关证件保证真实,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南乐县学前教育中心是南乐县教育部门主办的公办幼儿园,2012年9月成立,于2019年9月搬入新园,是一所标准化、规范化的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在发展的过程中,执着地追求高质量的幼儿教育。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尊重幼儿年龄特点。以超越传统的智慧和勇气、坚定的信念,努力使南乐县学前教育中心成为“幼儿的乐园”。
1.办园理念:
尊重成长规律 回归自然本真
2.办园目标:
让幼儿快乐成长培育生命之动
让教师卓越成长成就蓬勃之动
让家园和谐成长共筑飞翔之动
3.育人目标:乐运动,乐表达,乐交往,乐探究,乐创造
备注:关于南乐县学前教育中心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