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社会热点 » 正文

长垣市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04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35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长垣市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长垣市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为落实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有效激发潜在需求,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议精神。现就长垣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14年1月1日以后在长垣市新购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

  契税缴纳政府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直接发放至所有权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三、补贴标准

  凡在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凡在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新购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正式发票及契税完税证明日期核准)并缴纳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凡在2024年10月1日以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以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纳税人申报补贴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登陆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

(二)现场办理

  为方便缴纳契税,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联系所购商品房开发商协助办理,也可自行前往长垣市税务局契税缴纳窗口办理,契税缴纳采取线上预约办理,不接受线下预约。

  1.个人缴纳契税所需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正式发票(不含预付款发票或不征税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无需提供,本人到场)、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长垣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长垣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均要开具)、银行卡(手机微信、云闪付)。

  2.企业、单位缴纳所需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正式发票、身份证(合同上的买受人)或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卡(手机微信、云闪付)。

  注:纳税人丧偶——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如果户口本只有纳税人本人,没有家庭成员信息,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三)长垣市税务局契税缴纳窗口地址

  地址:长垣市南蒲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

  咨询电话:0373—8848885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理程序

(一)申报人缴纳契税后,由开发企业集中办理或申报人自行办理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人I类银行卡(农商银行卡)、购房合同、维修资金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共5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保障交易窗口进行补贴申请登记,并上交承诺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受理后,将受理资料集中转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于60个工作日将补贴资金转入申报人的银行卡账户。

  地址:长垣市南蒲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

  咨询电话:0373—8885402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特别提醒

  1.缴纳契税请提前绑定银行卡,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避免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确保顺利缴税。

  2.已领取契税缴纳政府补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办理备案注销或变更手续。

  备注:关于长垣市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长垣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28日。


打赏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