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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唐山市古冶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17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81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2024年唐山市古冶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细则

2024年唐山市古冶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细则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管理原则。古冶区教育局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紧扣教育公平和人民满意两大主题,不断完善和优化招生入学制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权利。

(二)坚持免试、划片招生原则。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古冶区教育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古冶区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古冶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公民同招”制度机制,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和学生利益。

(四)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校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具体政策、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学校要在开学前主动公开招生结果,按要求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深入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材料,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切实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一)片内生认定

  合法有效的古冶区户籍和房产是确定学生片内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服务片区学校的认定,应坚持学生户籍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相统一,学生户籍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片内生的认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住房符合“两统一”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其父母户籍、合法有效的房产一致,且其父母为户主、房主。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住房不符合“两统一”要求。

(1)无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无古冶区房产的(需提供区房管部门开据的无房证明),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相统一,且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自出生未发生迁移的,按户籍所在地划定服务半径学校。

(2)新购住房迁入新居的:虽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可以按新居住地确定片内学校(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入住证明等材料)。

(3)有房产:一是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房产,学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服务半径学校的,且父母户籍与房产一致,以其父母户籍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二是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房产,学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均不在同一服务半径学校的,以其提供父母合法有效房产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3.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由区教育局按划片方案安排入学。因校额、班额等原因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区教育局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4.其他户籍或房产情况特殊者,由古冶区教育局审核相关材料后为其确定片内学校。

  5.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优先安排“双统一”学生入学,其余学生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6.适龄儿童父母伪造房产户籍信息或有独立房产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反馈到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并安排到其父母合法固定住址所在地入学。

  上述划片原则为区教育局指导意见。

(二)招生入学

  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校要认真做好新生一年级招生的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划片方案,做好新生户口、房产的核查工作,根据适龄儿童底数,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入学,入学率达到100%。如发现漏招、迟招,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入学年龄: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招生时间:7月16-22日

  3.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要求,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省、市居住证制度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简化优化入学流程,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基本证明材料:一是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二是父母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三是户籍证明。

  各校对随迁子女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妥善做好港澳台及侨胞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2.困境儿童教育保障。落实民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理念,全力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控辍保学工作,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受教育状况进行核查比对和跟踪监测,落实“一对一”包联制度和教育资助政策,加强监护指导和心理关爱,切实做好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古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做到应入尽入。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机制。落实县(市、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七长”责任制,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要通过“四查三比对”即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通过入户摸排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在此基础上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辍学学生台账“三本台账”,并根据摸排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

  2.做好特殊群体学生排查监测。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实行全覆盖动态监测,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一对一”落实联系包联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

  3.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学校一月一报告,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区教育局每季度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

  4.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责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古冶区教育局批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古冶区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落实“公民同招”

(一)强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统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古冶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民办学校要于6月24日前将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简章等材料上报幼教职成民科和初教科(同时上报电子版),幼教职成民科依据有关规定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于7月15 日前向社会公布,确保民办学校招生规范平稳进行。

(二)严格划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古冶区学生入学需求,古冶区招不满时,可以在唐山市范围内适当跨县招生,但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

(三)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程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所在地古冶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随机派位招生应在纪检和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应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与,随机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适龄儿童少年应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古冶区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古冶区教育局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以上信息源于古冶区教育局。

  唐山市古冶区2024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信息一览表:

唐山市古冶区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转学)咨询电话一览表:

  备注:关于2024年唐山市古冶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细则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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