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大荔县剧团演艺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演职专业人员。为了进一步推动非遗项目同州梆子、非遗项目大荔碗碗腔的传承保护,加强演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大荔县全县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大荔县剧团演艺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专业人员10名,按三年计划每年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详情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至35周岁。
3.具有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知识、文化程度及业务能力。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日
报名地点:大荔县剧团演艺有限公司办公室(大荔县东大街21号县剧院内),联系人:翟洁,电话:13991544462
(二)面试(技能考试)
面试由大荔县剧团演艺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县文化和旅游局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告知。
准备材料: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履历表。(要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人员,需准备不低于15分钟以内的艺术、技术专业技能展示表演,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
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包括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等。如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按岗位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参加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入职后试用期3至6个月,期满合格者正式入职,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签订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
(二)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照大荔县剧团演艺有限公司人事劳资(含五险一金)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备注:关于大荔县剧团演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演职专业人员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