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具体内容通告
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持续提升教育治理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汉阴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原则
1.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范围,依法保障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按照“县级统筹、学校主体”工作机制,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原则,实行公民同招。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渠道等相关信息,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公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县(市、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收具有本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招生政策
1.小学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小学采取登记入学,根据划定学区和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第一批次为户籍类,第二批次为住房类,第三批次为就业经营类),充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2.公办初中入学采取按学区登记入学或小学对口直升入学。
3.回户籍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由户籍地学校做好入学保障工作。
(三)学区划分
1.城区小学阶段学区划分见附件;
2.初中阶段学区划分见附件。
(四)入学条件
1.具有汉阴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地址对应的学校登记入学。
2.具有汉阴县户籍,同时父母在户籍所属学区之外购买房屋且取得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以户籍地址对应的学校登记入学,也可以以房产地址对应的学校登记入学,但是只能登记一所公办学校,不得重复登记。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经商,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者;就业随迁子女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务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就业合同一年以上者。
(五)证明材料
1.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2.住房: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原件和监护人在城区的房屋产权证原件(房产证持有人与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簿上);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和至少3个月缴纳的水电费票据。
3.经营就业随迁人员: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营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和《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原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就业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劳动就业合同(满一年以上)原件和近6个月的工资证明(工资表)及银行流水证明。
(五)工作流程
1.信息发布。2024年6月21日在“汉阴县人民政府、汉阴教育”等网络平台发布招生通告,包括招生对象、学区范围、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等信息。各学校要做好新生入学摸底工作,在6月30日前将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备案,并发布招生信息。
2.入学登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分批次到对应学区学校登记(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3.材料审核。各学校要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由学校领导、家长代表、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全程参与审核、监督工作。先由学校确定的登记入学专审人员对上述证件进行初审,再由分管副校长进行复审,最后由校长进行确认审核。
4.结果公示。对审核通过的招生结果由招生学校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照公示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
(六)注意事项
1.家长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被查实的,统筹安排至集团分校或学位有空余的学校;
2.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登记,重复登记的学生,统筹安排至集团分校或学位有空余的学校;
3.因错过登记时间或不按规定时间到学区学校登记入学的,如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至学位有空余的学校;
4.登记学位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如学区范围内生源超出学校接纳能力,将依据生源类别、学位情况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至附近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如若附近学校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
汉阴县2024年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格的学校为安康长兴学校。安康长兴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进行登记,对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特殊群体子女招生
1.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进行接受教育能力评估,并结合家长意愿提出教育安置意见,一是轻度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免试就近随班就读;二是中度残疾儿童招录至汉阴县阳光学校就读;三是重度残疾儿童由县特殊教育学校或相关就近学校送教上门。
2.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苏陕协作来汉人才的子女等和其他符合国、省、市、县文件规定的人员子女等,依据相关文件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优待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资格审查人员职责分工,并以正式文件报县教体局备案。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妥善处理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招生入学各项工作规范平稳有序。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加大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入学政策的解读及宣传,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和招生咨询电话。要增强招生入学的透明度,彰显公信力,努力营造义务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明工作纪律。结合正在开展的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请各学校认真学习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阳光招生”各项规定,做好今年的招生入学工作。凡在招生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备注:关于汉阴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具体内容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汉阴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