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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24年沈阳市和平区中小学新生补录须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31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91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聚焦:2024年沈阳市和平区中小学新生补录须知

聚焦:2024年沈阳市和平区中小学新生补录须知

  2024年沈阳市普通中小学新生普查工作即将结束,请仍未登录辽事通APP和沈阳政务网进行普查报名的各位家长,关注普查学校的补录通知,按时参加中小学新生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录对象:

  1. 小学: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新生普查范围:

  新华街道:华光、南十、宜春、平安

  2.具有和平区户籍、房产、居住证,其中一项即可。注:沈阳市和平区以外户口(不含辽中、康平、法库、新民市)且无和平房产的不在登记范围

  二、补录时间:7月22日上午9: 00-11:30  下午1: 00-16:00

  补录地点:134中学长白岛校区(具体地址:胜利大街407号)

  三、补录所需材料如下:

(一)和平区有房或有户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社区居住证明原件(社区居住证明到现居住社区开具);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下情况需另外补充材料:

(1)已有和平区房产但未取得房证的,需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已有和平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需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回迁安置材料、入住通知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3)如房证所有人为(外)祖父母 ,孩子父母双方需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原件。

(二)沈阳市无房且无户口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和平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开具的父母一方证明即可);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沈阳市内无房证明原件(父母双方);

  5.社区居住证明原件。

  特殊提醒:父母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重点提示:

  1.填报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送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补录信息只允许填写一次,请在提交前务必确认信息无误。普查信息提交成功不代表实际入学学校。

  2.请各位家长下载好辽事通APP,将进行现场核验学生相关信息。

  以上信息来源于沈阳铁路第五小学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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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小学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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