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正当时:东宁市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根据市教育局招生公告要求,现就东宁市实验小学对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6日—8月1日
网上报名方式
1.微信搜索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2.点击【公办报名】进入公办学校报名专栏。
3.点击【招生公告】查看招生报名相关政策通告。
4.点击【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报名流程操作指引。
5.点击【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
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网上报名对象及条件
东宁市实验小学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第一类:“两证一致”
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产权占比100%。
第二类:“有学区房,两证不一致”
在东宁市实验小学学区内已购买学区房,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不一致,住房产权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产权占比100%。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学区房地址不一致但都归属于同一学区。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其学区房地址不一致且与其学区房地址归属于不同学区。
注:一类二类购房日期均需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学校招生范围
繁荣小区1.2.3.4.5.6.7.8号楼、房产1.2.3.6.7.8号楼、商检楼、建行、水产、县社新楼、县社旧楼、外贸、信用联社、鸿祥家园、法院、鸿祥小区
兴华三区1.2.3.4.5.6.7.8.9.10号楼、果品A-B栋、烟草小区、党校楼(纺织路)、北龙A-B栋、税苑小区A-B-C栋、人民银行、光明小区A-B栋(林业综合厂楼)、教委楼、春城1.2号楼、财政A-B栋、通江西二道街至六道街、河北街8-24号(双号)35-111号(单号)、通粉街1-85(单号)、通直街21-67号(单号)、通畅街1-51号(单号)、通梅街2-38号(双号)、通顺胡同1-21号、通化胡同1-15号、通达胡同1-13,2-14号、通学胡同1-15,2-24号、通吉胡同1-11号、通西胡同1-11号、教育胡同1-71,2-80号、光明街1-25号
林园一区1号楼 、林园一区2号楼、林园二区1.2.3.4.5.7号楼、阳光六区、信恒小区A-B-C栋、热电小区1.2.3.4号楼、天目山路、林山路、启电街、金光街、金明街、金朗街、金亮(原25委江西一道街)
阳光五区1.2.3.4.5.6.7.8.9.10.11号楼、彩虹小区A-B-C-D-E-F栋加小二楼、阳光一区、阳光四区、学府小区1.2.3号楼、客运一区、客运二区 、宏远二区A-B栋、纺织5.6号楼、房产12.13.14号楼、小红楼、热力楼、亿元楼、交通楼、阳光二区、移动楼、桦林楼、土地楼、百华自建楼、农行楼、晟祥楼、晟祥附属楼、政协楼
水岸明珠1.2.3.5.6.7.8.9.10.11.12.13.15.16.17.
18.19.20.21.23.25.26.27.28.29.30.32.33号楼、F1.F2、嘉乐小区1.2.3.4.5号楼、兴华二区1.2.3.4.5号楼 、面粉厂家属楼、老年公寓南北楼、绥滨花园1.2.3.4.5号楼、绥滨二区1.2号楼、绥滨小区A-B座、锦绣家园C-D-E-F-G-H座、热电新区1.2号楼、河北街1-31单号、光星街1-27、通直街1-31、康宁胡同、海宁胡同、红星胡同、通梅街1-31单号、同江街、华江街、灵江街、河堤街
华乡楼、鑫达小区、华宇
网上报名填报相关要求
1,7月26日—8月1日,请登录“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出生证明等原件。
2,请关注报名平台: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及学校的微信公众号,建议家长开学前不要取消关注。报名先后顺序不影响学生录取结果。
3,学生照片:一寸蓝底照片(电子版)满框上传。
4,请确保填写资料真实、准确,户籍信息、监护人居住信息将通过平台与相关部门数据进行校验核实。身份证件号码包含的字母一律大写。
5,备用手机号请填写非注册手机号,以免家长电话不畅通,影响新生报名。
6,请家长及时关注信息提示,如需补充材料,请按要求及时上传补交。
报名上传材料提示
(上传图片均为原件)
学生户籍、房产信息上传要求
1.第一类“两证一致”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一寸蓝底照片(证件照)。
②户籍相关证件照片:出生证明、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
③房产相关证件照片:产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编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登记日期页;产权证图页;车库、门市类房产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主要家庭成员不动产证明。
④监护人证件照片,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页。
⑤无法通过出生证明或户口认定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离婚证、结婚证。
2.第二类“有学区房,两证不一致”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一寸蓝底照片(证件照)。
②户籍相关证件照片:出生证明、户口首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
③房产相关证件照片:产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编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登记日期页;产权证图页;车库、门市类房产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和主要家庭成员不动产证明。
④监护人证件照片,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页。
⑤无法通过出生证明或户口认定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离婚证、结婚证。
温馨提示
1.提交照片同时,需要填报文字信息。文字信息填报要准确、详细。
2.户籍号在户口首页。
3.产权证时间要填写房照第一页盖章的时间,产权证号要从汉字开始填写,汉字和数字都要填完整。例如:黑2020东宁不动产权第0000000号。
4.如适龄儿童是双胞胎,在填报孩子姓名信息时做好标注。例:李XX(双胞胎)。
5.上传照片要求清晰完整。
备注:关于东宁市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