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的通告:按照全省2024年春季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要求,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全区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期间,实行农作物秸秆全面禁止露天焚烧。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人处以上限2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各乡(镇)、村屯、农林牧场,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宣传和巡查,落靠压实秸秆禁烧管控3-5级网格人员任务和责任,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农作物秸秆禁烧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
按照省市要求,我区于2023年10月1日成立了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设立举报电话(6561353),随时接受举报投拆,广大农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禁烧规定,相互监督,共创美丽达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上信息来源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