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七台河市第一小学新一年新生招生公告
以人民为中心办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建立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招生秩序。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七台河市第一小学2024年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学区范围
北岸新城小区(兴和街道兴平社区、兴富街道兴秀社区、兴富街道富强社区)等。
(三)报名时间
小学:7月16日-8月1日
(四)报名方式
具有符合第一小学学区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1)报名信息采集。原则上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与学校沟通确定报名方式。
(2)入学信息核验。学校核验学区内适龄儿童上传的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协议等)信息。对提交报名资料不全的适龄儿童,学校要告知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
(3)确认录取结果。报名核验通过后,入学信息不再变动,学校对新生名单予以公示,新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学校报到。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现居住地社保证明,到居住地学区内学校报名。
(五)招生方式
1.小学 :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分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学区内拥有户籍和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学区内拥有户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儿童户口及父母户口(至少一方)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在一户口簿内。(出具父母无房证明)
第三批次:学区内无户籍,父母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第四批次:学区内拥有户籍,父母无不动产证(房产证),但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出具父母无房证明、居住证明)
第五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农民工子女入学。
学校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按程序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残疾儿童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不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政策说明
(一)不动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如学区内学校确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就读需求,可提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购房发票,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动产预告登记时间顺序安排入学。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二)学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籍地址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一致,在我市范围内确无其他住房,符合相关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安排入学。
(三)房屋在抵押期间,可凭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由就读学校审核认定,代替不动产证(房产证)报名。
(四)适龄儿童父母要为提供的入学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给学校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社保证明、水电费发票等证明,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当学校校额和班额不能满足学区内所有学生入学需求时,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时间先后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六)符合入学条件,因不可抗力因素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错过阳光分班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在学区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则分配到其他学校,采取阳光分班方式入班。
(七)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推迟入学,由学校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推迟到第二年入学。
(八)政策照顾对象
1.现役人员子女等。
2.符合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享受政策照顾适龄儿童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家长意愿安排学校,必须参加阳光分班,逾期不予受理。
(九)报名网址
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2、点击【公办报名】,查看【招生公告】【操作指南】等,提前准备好报名资料及图片。
3、点击【申请报名】进行报名操作。
温馨提示:
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2024年七台河市第二小学校新生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七台河市第二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七教联发[2024]4号关于印发《2024年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四零承诺”实施细则,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七台河市第二小学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位于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学区范围:欣源小区79-160栋,西至葫芦头沟。
三、报名时间
7月16日-8月1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00—3:00
四、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家长关注学校公众号和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在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请与学校沟通确定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第二小学门卫室
五、时间安排
6月20 公布《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6月20日-7月15日 学校开展招生宣传
7月16日-8月1日 网上报名(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8月5日前 公布录取结果
8月18日 新一年级进行阳光分班
六、报名条件:(一年级招生实施分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学区内拥有户籍和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学区内拥有户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入学儿童户口及父母户口(至少一方)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在一个户口内。(出具父母无房产证明)
第三批次:学区内无户籍,父母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第四批次:学区内拥有户籍,父母无不动产证(房产证),但实际居住两年以上的适龄儿童。(父母出具无房证明,居住证明)
第五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民工子女入学。
学校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八、政策说明
(一)不动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如学区内学校确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就读需求,可提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预告登记证明及购房发票,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不动产预告登记时间顺序安排入学。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二)学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籍地址与上述房屋和所有权人一致,在我市范围内确无其他住房,符合相关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安排入学。
(三)房屋在抵押期间,可凭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税发票及七台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由就读校审核认定,代替不动产证(房产证)报名。
(四)适龄儿童父母要为提供的入学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虛假证明材料骗取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给学校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社保证明、水电费发票等证明,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当学校校额和班额不能满足学区内所有学生入学需求时,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时间先后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六)符合入学条件,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错过阳光分班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规定时间内调配。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则分配到其他学校,采取阳光分班方式入班。
(七)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推迟入学,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推迟到第二年入学。
(八)政策照顾对象
1.现役人员子女等。
2.符合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享受政策照顾适龄儿童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家长意愿安排学校,必须参加阳光分班,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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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第二小学始建于1972年,2005年迁址新建于新兴区欣源小区,学校占地1.4万㎡,建筑面积6887㎡。现有小学部教学班15个、学生490人,全校教职员工44人。2015年8月被评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是一所以“校园足球”为办学特色的学校。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专用室齐全,室外灯光足球场是孩子安全体育活动和训练的主要场所。学校办学理念先进,特色突出,培养学生目标明确,校内风气纯正,获得“群众满意学校”称号。学校坚持“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基”的办学理念,全力打造健康活力校园,培养健康阳光、自信明理、基础扎实、适应未来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现如今学校围绕以管理强校、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提升、学生能力培养、健康活力校园、家校共育六大工程为主要任务,转变观念、守正创新、守住底线、提高质量,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办好百姓家门口高品质学校。
备注:关于2024年七台河市第一小学和第二小学校新一年新生招生公告的信息仅供参考。